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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民航技术产业学院2025年在校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6-11 09:32:2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进一步规范民航技术产业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,加强学籍管理,保障民航技术产业学院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众博网页版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众博网页版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3修订)》的规定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本方案适用于普通全日制专科一年级(2024级)在校学生(不含正在休学期间的学生,不含高本贯通学生,不含五年一贯制学生)。

一、 工作原则

(一)  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规范;

(二)  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;

(三)  整体人才培养质量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;

(四)  所有相关管理人员、教师、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,集体决策。

二、 组织机构

(一) 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薛建锋

成员:刘军、王润泽、各专业组长、辅导员

(二)  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

组  长:沈琳

成  员:李莉、徐艺娜

三、 转专业条件

(一)  转入条件

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,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者,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,按程序提交转专业申请,且需符合以下条件:

1.满足转入专业的限招条件;

根据《众博网页版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23修订)》民航技术产业学院所属5个专业属于“限招条件”专业,各专业“限招条件”如下:

1)飞机机电设备维修、飞机部件修理、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:

①无色盲、色弱;②无犯罪记录;③无严重疾病或明显生理缺陷;④因飞机维修文件基本为英文,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申请;

2)民航运输服务:

①无违法、犯罪史;②举止端庄,口齿清晰;③无色盲/色弱,无身体缺陷和明显疤痕、纹身,无各类慢性疾病,矫正视力0.5(C字表)以上;④男生身高175-184cm,女生身高165-174cm。

3)无人机应用技术:

①无色盲、色弱,矫正视力1.0以上;②无犯罪记录;③无肢体残疾、无传染性疾病、无心脑血管及精神类疾病等一切可能妨碍飞行安全的疾病。

(二)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转专业:

1.未取得正式学籍或在校学习未满一学年的;

2.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、休学期间的;

3.处于毕业学年的;

4.处分未解除,或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;

5.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低于前30%的;

(平均成绩=第一学年两个学期各科成绩总和/科目数,同一专业有多个班的,按所有班级总人数成绩排名。课程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中规定的必修课程,成绩为学期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;)

6.已有转专业或者转学经历的;

7.国家或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;

8.其他由学院认定不适合转专业的;

9.提供虚假材料,徇私舞弊,有失公平、公正的。

(三)  转专业控制人数

专业名称

专业代码

在校生数

可转出学生数

可转入学生数

民航运输服务

500401

49

4

4

飞机机电设备维修

500409

76

7

7

飞机部件修理

500411

35

3

3

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

460605

35

3

3

无人机应用技术

460609

28

2

2

四、 转专业程序

民航技术产业学院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启动转专业工作,并按下列程序进行,在规定时间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。

(一)民航技术产业学院公示转专业方案,含转专业控制数;

(二)对民航技术产业学院本院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。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、大一学年成绩单、大一学年本专业原始成绩排名、其他支撑材料,由专业组长审核后,报民航技术产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,将符合转出条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复核;

(三)对其他学院申请转入民航技术产业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。其他学院的学生向我院提交转专业申请、大一学年成绩单、大一学年本专业原始成绩排名、其他支撑材料,转入专业的专业组长审核后,由我院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,在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,报民航技术产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,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复核;

(四)转专业学生手续办理。复核、公示无异议者,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办理相关报到手续。

五、 其他说明

(一)在批准转入新专业前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。无故旷课、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,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,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;

(二)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在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、缴纳学费后,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;

(三)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课程考核按以下规定认定:

学生转入我院新专业后,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,所缺课程必须补修。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与转入专业在学分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的,经我院认可后可承认学分;

(四)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必须取得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。

本方案由民航技术产业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其他未尽事宜,由民航技术产业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
 

民航技术产业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6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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